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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展开奖赏方法(2023—2025年)的告诉
时间: 2025-05-16 | 发布人:防务装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展开奖赏方法(2023—2025年)》现已市政府研讨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展开的若干定见》(国发〔2014〕32号)、《交通运送部展开变革委 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务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大力推动海运业高水平展开的辅导定见》(交水发〔2020〕18号)精力,扶持和鼓舞航运业展开,逐渐优化航运业运营环境,结合我市航运展开实践,拟定本方法。

  1.滨海船只。水路运送企业新增船龄在15年(含)以内、自有并合法运营的滨海船只,给予新增运力奖赏,其间:

  (2)新购买的船只(不含省内过户),船龄在10年(含)以内给予一次性奖赏90元/载重吨,10—15年(含)给予一次性奖赏70元/载重吨;

  (3)融资租借的船只,按上述新制作、新购买奖赏规范8.5折核算,给予运力奖赏。

  2.内河船只。水路运送企业新制作(含改建)的内河运营性货船(含集装箱运送船只、新能源船只、电动船只)给予一次性奖赏500元/载重吨;内河运营性客船给予一次性奖赏500元/客位。内河运营性客船为新能源船只、电动船只的,再给予一次性奖赏500元/客位。

  1.滨海水路运送企业。滨海水路运送企业自有并运营的船只运力规划到达5万载重吨的,给予一次性奖赏50万元,每添加1万载重吨再奖赏10万元,封顶300万元。每艘船只仅享用一次奖赏,我市过户的运力不计(经过吞并重组的在外)。

  2.内河水路运送企业。已树立的内河水路运送企业自有并运营的船只运力规划到达2万载重吨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赏10万元;新树立的内河水路运送企业自有并运营的船只运力规划到达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赏10万元。每艘船只仅参加一次运力规划奖赏核算,运力规划以截止申报时点的运力规划为准。

  1.鼓舞水路运送企业自行树立安全办理体系,2023年1月1日起水路运送企业获得安全契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给予一次性奖赏50万元。持有安全契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的水路运送企业,新增船只奖赏在原奖赏基础上添加10元/载重吨。

  2.水路运送企业被交通运送部海事局评选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赏50万元;接连3年被评选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再给予一次性奖赏50万元。

  (一)本方法所触及水路运送企业,是在我市展开出产运营活动的企业,且应许诺收取资金后,船只接连运营5年及以上(以第一次收取资金日期起算);请求运力规划奖赏的企业,应许诺5年内(以第一次收取资金日期起算)坚持相应的运力规划;请求安全办理奖赏的企业,应许诺安全办理体系接连运转三年(以第一次收取资金日期起算)。

  (二)本方法所触及的船只类型为集装箱船、多用途船、杂货船、散货船、一般干货船、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油船(包含沥青船)、木材船、冷藏船以及内河散货船、集装箱船。液化气船1立方米按1载重吨换算核定。

  (三)本方法中所指的自有船只为水路运送运营者将船只所有权登记为该运营者且归属该运营者的所有权比例不低于51%的船只;向船厂购买在建或许已建船只按制作船只确定;融资租借船只其所有人应为合法合规的融资租借组织,运营人为在我市展开出产运营活动的水路运送企业。新增运力日期以《船只运营运送证》或《世界海上运送船只存案证明书》初度发证日期为准。自建安全办理体系的水路运送企业自有且自管的新增船只,方可享用新增船只奖赏添加10元/载重吨。

  (四)本方法中参加运力规划核算的船只为制作或许购买(含法院拍卖船只)在航具有运营资质的船只。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油船(包含沥青船)船龄应在10年以内,其他船只类型船龄应在15年以内,船龄以所有权登记时的船龄为准。

  (五)请求奖补的企业在获得《船只运营运送证》或《世界海上运送船只存案证书》或《契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的第二年提出补助请求。

  (一)财务年度航运业展开奖赏资金按当年预算组织金额为限操控,准则上市本级每年组织预算约800万元。水路运送企业组织出产运营活动在市本级的,所需资金由市本级承当;展开出产运营活动在五城区的,所需资金由市、区参半承当;展开出产运营活动在各县(市)及长乐区的,所需资金由其自行承当。奖赏资金归入各级财务预算组织。奖赏资金的发放状况及时对外揭露,承受大众和社会的监督。主管部门应积极展开财务资金开销绩效评价等作业。

  (二)对申报奖赏不实的单位,财务部门将相应扣减或回收奖赏资金。对违反规定,截留、移用、骗得奖赏资金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财务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置处置法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法律责任。

  (一)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方法由市交通运送局担任阐明解说,配套的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运送局、市财务局联合拟定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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